2016年03月15日06:5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公告编号:2016-001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的通知,东贝集团的股东拟启动筹划涉及东贝集团股东变更的重大事项。

  由于该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尽快公告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编号:2016-002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廖汉钢先生、陆丽华女士、朱宇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汉钢先生、陆丽华女士、朱宇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廖汉钢先生、陆丽华女士、朱宇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廖汉钢先生、陆丽华女士、朱宇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编号:2016-003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14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年3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金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3 月14 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编号:2016-004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公告编号:2016-005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31日 2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31日

  至2016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以2016年3月29日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号

  邮编:435006

  联系人:陆丽华、黄捷

  联系电话:0714-5415858

  传真:0714-5415858

  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