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 倪伟龄)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网记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
徐明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语重心长、情真意切,高屋建瓴、思想深刻,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是引领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指南针和定盘星,是做好全省各项工作的强大政治动力和行动纲领,为龙江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徐明表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就是要在营造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上下功夫。
一是要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盗窃、抢夺、敲诈勒索、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营造良好的营商治安环境,让投资者有安全感,让企业家投资安心、放心。
二是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公平竞争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官商结合垄断经济的犯罪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好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参与热情。重点整治一些权力部门不作为、滥作为现象,更多体现在行政执法层面上,检察机关要加大查办力度,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促进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主动适应企业司法需求,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要依法办案,又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能因为一个人犯罪,搞垮整个企业;既要查办犯罪,又要挽回企业损失,将正常办案与企业正常经营区分开来;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真正形成鼓励改革者,教育过失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的经济发展环境。
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上,徐明检察长强调,要注意改进办案方式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正确处理好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的关系,避免因执法不当或考虑不周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决不能案件办了,企业资金链断了,职工下岗企业垮了。
检察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心协力,互相补台,互相支持,合力形成正能量,在全省形成人人想干事、敢担当、谋发展、干成事的生动局面,汇成龙江可持续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奋力走出龙江振兴新路子。徐明代表对此充满信心。
代表委员小资料:
徐明,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2012年1月,任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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