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0日01: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公告编号:2016-02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公司股东李勤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李勤增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李勤先生于2016年3月8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李勤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现将李勤先生对《问询函》的回复原文摘录如下:

  2016年3月2日,你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一、报告书中披露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请说明自筹资金的性质,若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请补充说明借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贷方、借贷数额、利息、借贷期限、担保及其他重要条款。

  回复:自筹资金的性质为借贷资金,本人与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签署了《临时借款协议》,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向本人发放借款5,000万元,以下为《临时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借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李勤。

  (二)借款金额: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三)利息约定:无。

  (四)借款期限:3个月。

  (五)担保措施:无。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之日,本人已偿还完毕《临时借款协议》项下全部5,000万元的借款。

  二、本次为取得在成都路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回复:截至2016年2月17日,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持续买入成都路桥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7,892,013股,累计支付资金1,178,731,214.7元。

  三、提醒你:请尽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报送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并补充经财务顾问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盖章、签注日期的报告书并按要求在报告书上载明相关声明。

  回复:本人将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积极配合财务顾问做好核查工作,并尽快披露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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