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 15花样02 |
证券代码: | 112309 |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 人民币11亿元 |
上市时间: | 2016年3月7日 |
上 市 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推荐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发行人”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862,010.77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为892,061.43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分别为93,892.46万元、121,003.77元、140,942.72万元,年均为118,612.98万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10,0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7.29%。因此,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是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4.79倍,不低于1.5倍。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及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已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了《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终止上市后相关事项委托协议》。若本期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本期债券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2015年12月28日公告的《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和《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潘军 |
设立日期: | 2006年1月20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62,484.35万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62,484.35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301503254932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西喜年中心A座2801房 |
邮政编码: | 518040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林锦堂 |
电话: | 0755-83459557 |
传真: | 0755-83479549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经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范围: | 理(不含拍卖)与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 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组织机构代码: | 78525124-7 |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债券全称及简称
本期债券全称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简称为“15花样02”。本期债券代码为:112309。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1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已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1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六、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 年12月30日至2020 年12月2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 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29日。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为7.29%,在存续期的第3 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 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5年12月30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的12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价格为100 元/张。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10,000万元,全部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5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申购资金到位情况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1574号的验资报告。
十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 97号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3月7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交易,上市后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券简称为“15花样02”,上市代码为“112309”。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1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9月末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资产总计 | 2,925,858.73 | 2,921,454.85 | 2,252,587.09 | 1,797,131.49 |
负债合计 | 2,033,797.29 | 2,090,760.82 | 1,626,561.93 | 1,306,537.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62,010.77 | 808,664.42 | 597,721.70 | 480,034.43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431,626.49 | 747,685.04 | 749,333.30 | 448,239.48 |
净利润 | 54,324.30 | 141,329.56 | 120,251.12 | 93,485.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346.35 | 140,942.72 | 121,003.77 | 93,892.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746.22 | 97,399.38 | 58,775.51 | 138,839.8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45.84 | -43,595.33 | -37,808.24 | 106,271.46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 2015年9月30日/2015年度1-3季度 |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 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 |
流动比率 | 1.53 | 1.39 | 1.77 | 1.57 |
速动比率 | 0.53 | 0.52 | 0.58 | 0.4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9.51% | 71.57% | 72.21% | 72.7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86.01% | 85.92% | 83.65% | 79.80% |
利息保障倍数 | 6.06 | 4.09 | 4.28 | 6.07 |
存货周转率 | - | 0.37 | 0.39 | 0.2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 11.85 | 14.12 | 9.42 |
总资产周转率 | - | 0.29 | 0.37 | 0.25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④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2015年前3季度数据预计与全年数据偏差较大,故不做列示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2015年前3季度数据预计与全年数据偏差较大,故不做列示
⑦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余额。2015年前3季度数据预计与全年数据偏差较大,故不做列示
(二)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如下: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2 | 22.43 | 21.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5 | 20.89 | 14.54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如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本公司网站),并同时报送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双方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郭庆方、时光
联系电话:021-38674934
传真:021-38674934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发行人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之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8日公告的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本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8日公告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11亿元。
根据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议案》及2015年11月3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议案》,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80%即8.8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优化债务结构。鉴于部分项目开发贷款若达到还款条件则需提前还款,而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可能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提前偿还上述金融机构贷款,因此,公司提前拟定了相关偿还计划,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以下偿付计划池中对借款项目予以调整和替换。具体的偿付计划池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单位 | 起止年月 | 借款金额 | 拟还款金额 | |
1 | 惠州市惠阳区花千里实业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2013-08-15 | 2016-08-15 | 24,000 | 24,000 |
2 | 武汉TCL康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 2014-09-30 | 2017-09-30 | 34,700 | 34,700 |
3 | 桂林聚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桂林分行 | 2013-03-19 | 2016-03-18 | 16,743 | 16,743 |
4 | 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天津分行 | 2013-12-13 | 2016-12-13 | 2,690 | 2,690 |
5 | 惠州TCL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惠州分行 | 2013-03-19 | 2016-03-19 | 2,880 | 2,880 |
6 | 苏州市银庄置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 2013-09-18 | 2016-09-18 | 69,800 | 64,987 |
7 | 花万里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 2014-04-30 | 2016-04-30 | 70,000 | 70,000 |
合计 | 220,813 | 216,000 |
2、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20%(2.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确权总土地储备面积达到2,376,838平方米,对应总建筑面积达到6,413,637平方米。随着25个在建项目及11个规划拟建项目的陆续开发建设,公司在未来的现金支出将会较大。由于房地产项目具有规模较大、回款周期长、资源占用大的特点,公司需要准备大量的流动资金以应对项目所需的资金周转,保证项目的运转和开发。
截至 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负债中主要包括预收款项507,895.57万元、其他应付款477,061.36万元及应付账款266,038.10万元,公司短期内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保障公司的现金储备,从而有效应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把握公司新一轮开发的机遇,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扣除发行费用后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滚存使用和未来资金储备,从而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的充足率和灵活度,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三、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为确保本期债券投资者权益,发行人就募集资金用途作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约定和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本公司承诺,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转借他人或其他企业。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稳固和加强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长,为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且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目前的新增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以及本期公司债券预计的发行利率进行测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每年可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西喜年中心A座2801房
法定代表人:潘军
联系人:林锦堂
电话:0755-83458888
传真:0755-83478880
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经办人员:郭庆方、时光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21-38674934
传真:021-38674934
邮政编码:20012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负责人:李洪积
签字律师:魏晓、潘兴高
电话:010-65693399
传真:010-65693838
四、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负责人:陈永宏
签字注册会计师:屈先富、黄琼
电话:0755-61372898、0755-61372884
传真:0755-61372899
五、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刘洪涛、刘畅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经办人员:郭庆方、时光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21-38674934
传真:021-68876202
邮政编码:200120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负责人:戴文华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发行人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发行人网(http:/www.hncmi.com/)查阅部分相关文件。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署日期: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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