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9日18:40 中国证监会网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4次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申请材料显示,2015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德塔投资对标的公司的入资作价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请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进一步披露马伟晋股权代持的原因及存在的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2015年股份支付的原因、时点选择和支付对象选择的依据,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结合近期上市公司股票市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行性及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行业特点、上线游戏安排的规划及策略,说明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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