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6日06:55 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6-001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春节假期后,公司各企业复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大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近期关注到2016年1月份绍兴柯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印染产业整治提升“亮剑”行动的工作方案》,以及2月份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印染产业提升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方案》。上述工作方案实施以及在杭州9月份召开的G20峰会对印染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市场供求、产品价格、竞争格局等影响,尚待进一步观察和求证。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