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4日15:25 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气象局 国家海洋局关于

  印发《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6]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气象局、海洋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发展战略,加强海洋气象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科学深入分析、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全国海洋气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对气象、海洋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协作机制做了安排,是未来十年全国海洋气象发展的基本依据。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要加强《规划》与气象、海洋事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细化完善海洋气象共建共享机制,按照统一标准、一站多能、共同选址、各自承建、独立管理、协作运维的模式建设气象、海洋观测站点,避免重复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联通与信息共享,共用海洋综合保障设施,协作加强预报预警服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增强海洋气象预报预警能力,提升海洋气象服务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国 气 象 局

  国 家 海 洋 局

  2016年1月5日

  附:《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5年)》重点摘要

  发展目标:到2025年,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海洋气象业务体系,实现近海公共服务全覆盖、远海监测预警全天候、远洋气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即近海预报责任区服务能力基本接近内陆水平、远海责任区预报预警能力达到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要求、远洋气象专项服务取得突破、科学认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满足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气象保障服务的需求。

  具体目标:

  ——海洋气象综合观测能力全面提升。构建岸基、海基、空基、天基一体化的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和相应的配套保障体系,沿岸海区和近海预报责任区海基观测平均站距分别达到 50 公里和 150 公里,地基遥感大气垂直探测站网间距达到 100 公里,具备离岸 3000-5000 公里空基机动探测能力和高精度全球海表风浪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实现对大气风、温、湿等要素的连续遥感探测,海洋气象观测全网业务运行监控率和业务检定检准率达到 99%以上、数据可用率达到 90%以上。

  ——海洋气象预报能力明显提高。建成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海洋气象数值预报系统,近海海区的天气现象、洋面风、能见度等海洋气象要素格点化预报产品和监测分析产品分辨率达到 5 公里、时效达到 7 天,西北太平洋和责任海区的相关产品分辨率小于 10 公里,全球海洋气候要素监测分析产品分辨率达到 25 公里。海上大风、海雾、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 90%,预报准确率较前 5 年平均水平提高5%。台风 24 小时路径预报误差小于 65 公里,强度和风雨预报准确率提高 5%~10%。

  ——海洋气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多手段、高时效海洋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手段进一步丰富,扩大发布覆盖面,基本消除信息盲区,实现我国管辖海域和责任海区无缝隙覆盖。建成专业化的海洋气象服务业务系统,服务产品精细化程度满足涉海重要行业的需求,极大提升我国海洋运输、渔业生产、能源开发、海洋旅游气象保障水平。海洋气象公众服务满意度达到 85%以上。完成我国管辖海域海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初步建立海洋气象灾害防御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海洋气象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得以有效降低。海洋气候资源开发精细化气象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海洋气象设施和资料共享取得突破。实现海洋气象设施的共建共用和统一维护保障,提升海洋气象技术装备保障时效性,海洋气象数据传输时效和可靠性得到提高,预报服务产品全流程传输时效达到分钟级,构建各海域、各部门、各行业间的海洋气象业务数据共享通道,提供精细化、集约化、专业化共享服务,多部门海洋气象数据共享充分、信息发布统一高效。

  附件:

  《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全文

责任编辑:杨帆 SF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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