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0日04:1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确认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并购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核实,截止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与公司2015年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一致。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进行认真核查后,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有关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报备文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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