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8日02:17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6董-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名单如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李幼玲、汤新华、胡建华

  董事叶宏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董事林晓鸣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任德坤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临-02)。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临-0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6临-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公司”)为我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精信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除精信公司和福建省国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房屋所有权及精信公司的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等提供抵、质押担保外,我公司拟为本次授信金额15,000万元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授信贷款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精信公司及精信公司的股东新疆新颜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在该笔授信借款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注册地点:宁德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法定代表人:庄辰明

  主营范围:在蕉城区办理各项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业务(不含需经银监部门审批的前置许可项目)。

  经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精信公司2014度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12月31日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9,039.23万元,负债总额17,902.97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5,000万元),净资产41,136.26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6,774.17万元,利润总额767.86万元,净利润256.57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精信公司未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资产总额52,981.10万元,负债总额17,107.81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5,000万元),净资产35,873.29万元;2015年1-12月份,该公司营业收入832.31万元(已扣借款利息支出),利润总额-6,569.65万元,净利润-4,927.24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精信公司诉讼金额合计25,251.18万元,通过诉讼收回本金8,122.12万元。

  2、精信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根据精信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精信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该公司总股本20%,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均无法决定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或对该公司进行实质控制,因此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中宁德市鸿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巫恕英、林德涵、王香珠、郑秀英、林锦平、刘从宾、陈佳贵);宁德市蕉城万象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金兴为公司股东郑农的父亲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精信公司拟向国开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担保条件为:

  1、以精信公司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面积为2073.47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权证名称及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东侨字第20154364号至第20154371号)及其面积为357.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名称及编号:宁政国用(2015)第007578至第007585号)按担保合同的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2、由福建省国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面积为5390.84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权证名称及编号: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证建阳字第MJQ20150242号至第MJQ20150260号)及其面积为990.1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名称及编号:潭产业国用(2015)第TY0691至第TY0709号)按担保合同的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3、精信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对精信公司贷款客户全部的(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未来预计产生的)债权的权益和收益按担保合同的约定提供质押担保;

  4、由公司为本次授信金额15,000万元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精信公司应按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追加其他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的担保等),并按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及时签订有效担保合同和设立担保物权。

  国开行认为精信公司股东多且分散,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我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借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偿付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及其产生的其他全部债务[该等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及主合同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解除情形下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偿付的全部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精信公司未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资产总额52,981.10万元,负债总额17,107.81万元,净资产35,87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29%低于70%;基于精信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目前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该公司总股本20%,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为精信公司的主发起人和目前单一最大股东,且国开行认为精信公司股东多且分散,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我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借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上述原因,董事会认为我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借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合理的;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授信贷款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精信公司及精信公司的股东新疆新颜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在该笔授信借款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笔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核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了保障精信公司经营稳定,精信公司拟向国开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基于精信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目前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该公司总股本20%,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为精信公司的主发起人和目前单一最大股东,且国开行认为精信公司股东多且分散,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借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授信贷款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精信公司及精信公司的股东新疆新颜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在该笔授信借款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为精信公司向国开行借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合理的,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决定,并提请董事会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截止2016年2月14日,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6,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3%;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38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4、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2月14日,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6,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3%;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38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2.17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6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日15:00 至 2016年3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董-02)和《公司关于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临-0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9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0993”。

  2、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闽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闽东电力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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