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月29日发出,各项议题的相关内容均已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8人、代表股份177,924,45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3.5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46,488,05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9.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1,436,4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15%。
2、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6人、代表股份119,367,722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8.36%。
(1)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7,931,322 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0.89%。
(2)通过网络投票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1,436,400 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47%。
3、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2人、代表股份58,556,737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7.43%。
(1)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58,556,737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7.43%。
(2)通过网络投票B股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股份28,649,28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79%。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592,28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7,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1%。
四、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杨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