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7日01:54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6-01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8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其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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