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6日01:0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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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史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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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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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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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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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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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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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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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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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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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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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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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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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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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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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张皛

  联系人: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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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400-8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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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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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 林卓

  联系人: 薛长平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7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和4008-888-818

  公司网址:http://www.hx168.com.cn

  (7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8)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18510450202

  传真:010-56580660

  客服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址:www.jimufund.com

  (79)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联系电话:13917225742? ??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话:021-22267995/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8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陈勇军

  联系电话:0755-83999907-806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公司网址:www.jinqianwo.cn

  (8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电话:4000178000

  公司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8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总经理:黄鹏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根据量化模型,精选个股,积极配置权重,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含短期融资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为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保持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如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理念

  以量化模型作为资产配置与构建投资组合的基础,以理性的积极投资管理获取长期的稳健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经济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前瞻性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本基金运用现代金融工程技术,对各类宏观经济指标与股票市场的领先滞后关系与相关性进行分析,筛选出一组针对股票市场的宏观经济领先指标。此外,本基金将采用我公司的市场泡沫度模型(SMBMM,Stock Market Bubble Measure Model)定期计算股票市场的泡沫度,以度量市场情绪状况。这些宏观经济领先指标和市场泡沫度模型将用于辅助大类资产配置。

  1、股票投资

  本基金产品的特色在于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施行一级股票库初选、二级股票库精选以及投资组合行业权重配置的全程数量化。

  首先,选取代表性最强的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主要包括过去三年平均EPS、ROE、毛利率三项指标,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进行筛选从而得到一级股票库。

  其次,在一级股票库初选的基础之上,本基金选取相应的盈利性指标、估值指标以及一致预期指标,基于熵值法确定各个指标权重,对一级库股票进行打分排名,从而筛选出二级股票库。其中,盈利性指标包括过去三年平均毛利率、EPS及ROE;估值指标包括PE、PB、PS、PCF及PEG等指标;一致预期指标包括EG、RC、RA及EY等指标。

  在选股指标权重的确定上,以往对于选股指标权重的确定主要采用主观评定法或是简单等权法。“熵值法”动态赋权的特点在于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动态量化赋权,即若所有股票的某项选股指标差异度高,则该指标的权重就会相对较高;相反,若所有股票的某项指标差异度低,则该指标的权重就会相对较低。

  最后,在行业权重配置方面,我们采用Black-Litterman模型(以下简称BL模型),结合市场均衡状态和一致预期数据计算出最优行业配置权重。结合BL模型给出的行业配置权重,我们确定股票组合每只股票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可转债产品,在获取较高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谋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个券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具体债券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及投资流程如下:

  (1)债券资产配置方法:自上而下。

  1)根据利率变化趋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和风险管理方案。

  利用中海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确定宏观经济的周期变化,主要是中长期的变化趋势,由此确定利率变动的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性,即货币市场顺周期、债券市场逆周期的特点,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根据一定的收益率模型为各种固定收益投资品种进行风险评估,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和风险管理方案。

  2)期限结构配置:基于数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从而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依据信用利差分析,对债券类别进行自上而下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可转债之间的相对价值,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别收益品种的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各个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化。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持有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在信用利差水平较低时持有国债,从而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投资比例。

  (2)个券选择方法:自下而上。

  通过数量分析,在剩余期限、久期、到期收益率基本接近的同类债券之间,确定最优个券。个券选择基于相对价值和流动性进行。

  普通债券上,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帮助找出因投资者偏好、资金供求、流动性、信用利差等导致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债券品种。

  企业债券类证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的债券部分)是获得较高投资收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也是本基金在力争在低风险下获取较高收益时将采取的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态势的判断与企业的盈利性、成长性评估债券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在该风险评估基础上,依据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研究以及企业自身发展与偿还能力的分析选择选择符合目标久期和资产配置需要的企业债券类证券以期获得高于基准的收益。

  可转债品种上,本基金还将凭借多年的可转债投资研究力量积累进行可转债品种投资,着重对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对应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重点关注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流程

  具体流程上,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分为三个主要阶段:投资规划、投资实施、投资反馈调整阶段。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投资规划

  1)分析研究

  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根据宏观经济数据,并跟踪中国人民银行及各部委的各项政策,研究各种政策的力度和影响,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利率变化方向,定期或不定期地出具债券市场研究报告。

  2)投资计划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由基金经理结合市场情况,拟定投资计划,供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3)资产配置策略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的研究分析报告,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等配置。

  第二阶段:投资实施

  4)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策略,结合债券研究报告,确定券种的具体选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调整。

  5)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交易计划。在各种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并将交易结果反馈基金经理。

  第三阶段:投资反馈调整

  6)投资组合动态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金融工程研究小组分析当前收益率曲线的形态,以及各市场之间的差异,发掘其中可能的套利机会,供基金经理参考,适时调整组合。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深入分析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多种因素,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基于稳健投资规避信用风险,本基金只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

  4、权证投资

  本基金在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投资权证。在权证投资中,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利用Black-Scholes-Merton模型、二叉树模型及其它权证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权证投资策略主要从价值投资的角度出发,采用如下策略进行权证投资:

  (1)套利投资策略

  在权证和标的股票之间出现套利机会时,对权证进行套利投资。

  (2)风险锁定策略

  根据认沽权证和标的股票之间的价差,在投资标的股票的时候,同时投资认沽权证,锁定投资风险。

  (3)股票替代策略

  在价值投资的基础上,根据权证的溢价率和隐含波动率等指标,寻找溢价率低(甚至折价)的权证,利用权证替代股票,以期降低风险或提高潜在收益。

  由于权证市场的高波动性,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还需要重点考察权证的流动性风险,寻找流动性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成交活跃的权证进行适量配置。

  (4)杠杆投资策略

  对以根据量化模型所选品种为标的股票的权证进行模型定价研究,利用权证的杠杆效应,以期获得超额收益。

  十、基金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登记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一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2)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涨跌幅×80%+中国债券总指数涨跌幅×20%。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因此业绩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可反映出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沪深300指数;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

  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正式发布,是反映沪深两个市场整体走势的“晴雨表”。沪深300指数的运行结果显示,该指数走势强于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为A股市场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

  中国债券总指数由中央债券登记结算中心于2003年1月1日编制发布,样本涵盖交易所、银行间市场记帐式国债(固定、浮动利率)、金融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中国债券总指数情况于中国债券信息(www.chinabond.com.cn)上公开发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2015年9月30日报告期末的第三季度报告数据,其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65,675,139.46元,基金份额净值为0.724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261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基金本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对“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风险收益特征”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五)对“基金的业绩”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六)在“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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