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6日01:00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A600806/H300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编号:临2016-007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机集团")和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紫光卓远")于2015年11月9日,签署了《关于转让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协议受让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3,222,774股股份,占昆明机床总股本的25.08%。

  本公司近日接到沈机集团通知,上述事项正在履行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目前事项已经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政府同意。

  特别提示,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沈机集团还未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的相应审批/备案程序。该股权转让事项,即:"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协议所列的生效条件不能全部获得满足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协议签署日为2015年11月9日,而到期日为2016年2月8日,因此该协议将在2016年2月8日自动解除。

  基于以上情况,目前股权转让双方正在协商是否延期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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