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5日03:32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收到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凝瑞”)的通知,2016年2月4日深圳凝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海欣股份60,392,4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3%。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凝瑞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凝瑞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16 年 2 月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欣股份(A股)、海欣B股(B股)

  股票代码:600851(A股)、900917(B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2号楼14C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购买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 60,392,472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授权 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孟文波)

  成立时间: 2015年 5 月 6 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060245528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2号楼14C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82701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如下:

  普通合伙人名称: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元

  成立时间: 2014年 11 月 28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1175588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资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及制品、煤炭、钢材、贵金属的销售(不涉及金融产品、大宗商品或权益类交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纺织原料、食用农产品、饲料、木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2号楼14C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82701125

  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息如下:

  有限合伙人名称: 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元

  成立时间: 2014年 7 月 25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99296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2号楼14C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270112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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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海欣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海欣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未持有海欣股份股本。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欣股份60,392,472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5.003%。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海欣股份60,392,472股,占海欣现在总股本的5.003%。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2月4日由证券交易所买入海欣股份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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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海欣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孟文波

  日期: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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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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