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5日06:56 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2月4日起,对停牌股票微创股份(证券代码: 002308)、首航节能(证券代码: 002665),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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