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5日04: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2016年2月2日、3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预计亏损10600万—11300万元;

   3、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本公司8,700万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9%),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正处于与相关部门沟通推进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部分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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