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30日01: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0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6)

   2015年10月30日公司以人民币6.5亿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公告编号:2015-75),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按照预期最高收益率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6 年1 月28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签署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行的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但不限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债权及权益类资产等金融市场工具。

   4、产品风险评级:低等风险投资产品,广发银行承诺理财本金安全。

   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

   6、产品投资期限: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6.4亿元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主要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提示如下:

   1、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但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收益受美元兑港币的汇率走势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收益率为2.6%,因此影响本理财计划表现的最大因素为美元兑港币的汇率走势。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利率风险: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利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4、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提供对账单,客户应根据本理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广发银行将按照说明书约定的方式,于产品到期时,在本行网站、各营业网点等发布投资情况或清算报告。投资者需以广发银行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或前往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广发银行联系方式变更,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本金延期兑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金融同业问题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损失的风险很小,但仍受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除严格执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外,为有效防范相关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相关投资的日常管理,及时跟踪募集资金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分析相关投资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出现,将及时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沟通,采取妥善的资金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⑴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以人民币6.5亿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的 “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产品期限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7月29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⑵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以人民币6.5亿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的 “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以人民币6.5亿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的“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9%,产品期限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1月28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按照预期最高收益率收回本金及收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认购委托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0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朱伟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5年12月,公司董事局收到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关于辞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申请》,因个人原因,邱冠周先生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邱冠周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局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邱冠周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局对邱冠周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提名刘放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定于2016年2月18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1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放来,男,1952年4月出生,湖南籍贯,中共党员。毕业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金奖多项。历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院副总工程师兼分院院长、首席专家,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铝业公司首席工程师,2012年4月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现兼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全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0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刘放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邱冠周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0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刘放来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0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刘放来,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4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刘放来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刘放来

   日期: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6-1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2月 1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月17日15:00 至 2016年2月18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6年2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立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放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2016年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七届董事局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分别于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2月14日-2月17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 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1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1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0股A股,则其有10,000(=10000股*应选1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10,000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10,000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0060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元(议案一下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0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1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大会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时,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或候选股东监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或候选股东监事。股东大会将根据各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或候选股东监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非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或应选股东监事的人数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或候选股东监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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