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30日02:23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公司尚完成年审会计机构聘任工作,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53,206.41元。

  (二)每股收益:-0.5193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增加控股子公司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归属母公司利润。

  (二)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收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应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2015年3月26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相关规则,本公司要恢复上市必须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条要求的条件,主要包括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且不存在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等。

  上述风险提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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