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9日03:43 证券时报

  (上接B117版)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2223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14%。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三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5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11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52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940.37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31.36亿元,同比增长65.49%,托管资产余额6.29万亿元,同比增长86.96%。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42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62,901.90亿元人民币。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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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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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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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相对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综合研究主要经济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情景模拟,进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同时,本基金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拟。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确定当前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补偿、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得到当前宏观与流动性条件下的均衡收益率曲线。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期限利差、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和概率,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2、骑乘策略

  当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较陡时,投资并持有债券一段时间,随着时间推移,债券剩余年限减少,市场同样年限的债券收益率较低,这时将债券按市场价格出售,投资人除了获得债券利息以外,还可以获得资本利得。在多数情况下,这样的骑乘操作策略可以获得比持有到期更高的收益。

  3、放大策略

  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放大策略等情况下,本基金将适时降低杠杆投资比例。

  4、信用债投资策略

  (1)信用风险控制。本基金拟投资的每支信用债券必需经过博时基金债券信用评级系统进行内部评级,符合基金所对应的内部评级规定的方可进行投资,以事前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2)信用利差策略。信用产品相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首先,伴随经济周期的波动,在经济周期上行或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或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研究不同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和利差水平的变动情况,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信用产品发行人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的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小,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内部评级在定价方面的作用,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第三,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对历史平均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对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进行投资;第四,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3)类属选择策略。国内信用产品目前正经历着快速发展阶段,不同审批机构批准发行的信用产品在定价、产品价格特性、信用风险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本基金将考虑产品定价的合理性、产品主要投资人的需求特征、不同类属产品的持有收益和价差收益特点和实际信用风险状况,进行信用债券的类属选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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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工作日数据计算。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8.2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息债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8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合同的生效”中,新增了基金募集的数据内容;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开放申赎时间内容及基金转换有关信息;

  6、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7、新增“九、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8、新增“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2015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2)2015年10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3-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2015年10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10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

  (4)2015年10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10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

  (5)2015年09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国庆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公告》;

  (6)2015年09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0911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7)2015年09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8)2015年06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9)2015年06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0)2015年06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015年06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2)2015年06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2015年06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4)2015年06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15)2015年06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16)2015年06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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