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9日03:44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2016 年1月27日,公司将上述10,000万元中的1,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1,800万元,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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