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顶层设计方案以及混改文件的推动下,国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也逐渐升温。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58家国企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7月单月开展数量达到14家,8月有11家,9月以来有7家。其中,隶属于央企的上市公司有6家。

  政策成为推动国有企业尝试员工持股计划的最大动因,更为完善的员工持股体系,也有利于提高国企实行员工持股的积极性。

  员工持股提升国企效率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4007亿元,同比下降5.7%,这是4年间国企第二次出现利润负增长,与国企、外资企业不同,私营企业利润每年都是正增长。同一时期制造业500强中国有企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89%,低于民营企业的3.89%;国有企业的人均利润为3万元,低于民营企业的6万元。相较民企,国企的效率问题分外突出,民营企业由于产权清晰,所有者能够获得所有权带来的收益,就有更强的激励机制去严格监督,并防止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低效行为。另外,民营企业大多都是中小企业,所有者本身就是经营者,自己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基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的情况。

  国企需要效率,才能更好地去解决社会的分配不公。国企在经过多轮改革后,效率确有提高,但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新一轮国企改革文件中提出对董事会的改进、分配方式的变化、经理选拔的市场化等,是否足以使国企建立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治理结构还有待观察。从目前情况看,具有内生改革动力的员工持股计划更好地契合国企解决效率问题的需要。

  本质是投资行为而非激励

  虽然员工持股对于提升国企的公司治理十分重要,然而, 从目前公告的案例来看,国企的公告几乎仅占总量的一成,实际上员工持股的实施仍颇具难度。究其原因,员工持股本质上是一个投资行为而非激励行为,这导致如下问题的产生。

  一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太短,无法发挥改善公司治理的长期作用。既然是投资行为,就会以获利作为目的,导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太短。从目前已公告的案例看,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主要依据证监会[微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1 年、3 年锁定居多,很少有企业将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持续的激励机制。由于偏短期化,持股员工可能还是更关注公司股价变动、套现获利,而降低参与公司治理的热情与动力。

  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尚存在多方面的制度保障缺口。员工持股制度的落实将会转变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员工由公司的内部人变为股东,从劳动雇佣关系变为公司的所有者。在这个调整过程中,企业员工持股缺少法律依据,员工的角色转换没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员工持股权利范围问题;第二,“职工持股会”缺少统一的法律保护;第三,员工持股架构问题。我国法律制度尚未明确规定不同类型公司员工持股的对应架构。

  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部分配套制度至今仍不完善。而从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来看,在成熟市场上得以有效实施的员工持股制度移入国内仍会“水土不服”,但并不能因此去否认员工持股为企业带来的正面作用。对于员工持股制度,我们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弃之不用,而应通过市场的不断校验,寻找适合国情的最佳模式。

  三项原则防员工持股走样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员工持股,是在实现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基础上的再融合,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但是,如果混合所有制这个基础不牢固,或者在“伪混合所有制”下推行,员工持股就会走样。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需要满足遵循如下原则:

  混改员工持股以增量为主,存量为辅。员工持股应建立在对企业未来发展认可,对企业未来价值增值认同的基础上,员工持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员工自有资金的投入(无论是工资绩效还是其他途径),主要是一种投资行为。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国有企业资本继续做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股权稀释的问题。但由于员工持股资金有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通过国企存量资产予以补充。

  混改员工持股以激励为主,福利为辅。员工持股主要是对企业管理层、业务骨干、核心员工所做贡献的价值回馈方式之一,是为了激励他们为企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是一种激励作用。鼓励开展期权激励计划,更加关注企业未来收益。但是,为了达到和超越行业的平均薪酬福利水平,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员工持股作为一项员工福利和变相的绩效薪酬也是可以的。

  混改员工持股以代持为主,自持为辅。由于许多员工不具备管理自己股权的专业经验,也由于股权过于分散会导致决策表决权过于分散,这些既不利于员工的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所以最好通过成立职工代持会或工会代持员工股权的形式,也可以选择内部其他资产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信托机构、资管机构来托管股权。对于一些持股量较大,对公司发展具有科学决策作用的经营管理层类的企业家可以自己管理股权,但这个群体不宜过大。

  此外,国企改革中的股权“混改”也不应只限于“员工”。如五粮液集团的改革就值得借鉴。2015年10月30日,五粮液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34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五粮液希望通过此次定增引入优秀经销商和战略投资者。业内人士指出,五粮液推进经销商持股实质上是为了利益协同,以往厂商关系都是以厂家为主导,经销商成为股东后可以实现利益一体化,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企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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