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1日05:55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不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0日,公司A股股票、B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松江洞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未获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松江洞泾函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发布《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松江洞泾在这三日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不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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