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9日12: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370证券简称:亚太药业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8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1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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