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9日12: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16-00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的情况:

   公司在2015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中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500万元至-2,200万元,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9.33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四季度速冻鱼制品销售未达预期,收入减少明显;同时常温休闲鱼制品的市场费用投入较大。

   四、其他有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16-00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和陈月娇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以下简称“滕氏家族”)合计持有本公司1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80万股的56.58%,其中,质押股数为4,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

   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分别基于董事或高管身份本年内可流通股数为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其余股份将继续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

   2、减持目的: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滕用雄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95%;

   滕用伟先生拟减持不超过7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2%;

   滕用庄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77%;

   滕用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77%;

   陈月娇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7%;

   以上合计拟减持不超过3,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67%。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及规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3、滕用严于2013年9月26日,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于2015年3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滕用严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4、2015年7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在《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中承诺未来六个月(即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滕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为1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备查文件

   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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