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9日01:0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73证券简称:软控股份公告编号:2016-0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简要说明

   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同意,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与华商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汇通”)、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丰”)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华商汇通与山东元丰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华商汇通根据山东元丰的要求向软控机电购买成型机、裁断机等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1,56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山东元丰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92万元,首付款人民币468万元由山东元丰支付给软控机电。

   公司与华商汇通、山东元丰签订了《回购合同》,若山东元丰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公司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山东元丰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公司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华商汇通支付违约金。

   另外,公司、软控机电与第三方高密永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永丰”)、潍坊振富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工贸”)、青岛雷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国际”)及自然人山东元丰法定代表人李岩及其配偶单娟娟、李岩的弟弟李森及其配偶昌宇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的总额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批。《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5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李岩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加工销售机动车配件、五金制品、模具(不含铸造、酸洗及电镀等工艺);销售天然胶;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关联关系:山东元丰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在提供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山东元丰支付给软控机电回购担保对应产品30%的预付款;

   2、山东元丰支付给华商汇通156万元作为租赁保证金;

   3、签署反担保合同:

   (1)公司、软控机电与第三方高密永丰、振富工贸、雷沃国际签署了反担保的《保证合同》,约定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软控机电与自然人山东元丰法定代表人李岩及其配偶单娟娟、李岩的弟弟李森及其配偶昌宇签署了《保证合同》,上述自然人以全部家庭财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为11,583.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2%;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566.4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06%。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为43,149.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

   五、备查文件

   1、软控机电与华商汇通、山东元丰签署的《租赁物买卖合同》;

   2、华商汇通与山东元丰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3、公司与华商汇通、山东元丰签署的《回购合同》;

   4、公司、软控机电与高密永丰签署的《保证合同》;

   5、公司、软控机电与振富工贸签署的《保证合同》;

   6、公司、软控机电与雷沃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

   7、公司、软控机电与山东元丰法定代表人李岩及其配偶单娟娟、李岩的弟弟李森及其配偶昌宇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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