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4日04:1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 年10 月9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10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21)。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临)-023、2015(临)-025、2015(临)-026、2015(临)-027);201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28),此后仍每5个交易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临)-029、2015(临)-030、2015(临)-031、2015(临)-033、2015(临)-034和2015(临)-038);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41),并于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临)-042)。

  截止目前,公司和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交易双方就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重组框架已基本达成一致,方案的具体条款正细化、完善中;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正常推进,相关重组申报材料亦正在准备和编制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预案。公司承诺尽早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组预案。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依规推进相关协议的拟定、签署等。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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