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4日04:08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0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郑伟斌关于资产捐赠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接受股东郑伟斌先生无偿捐赠的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旷宇")95%股权。详细内容参见《关于受赠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36)。2015年12月28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郑伟斌关于资产捐赠的协议>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了受赠福建旷宇95%股权的工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至此,此次股权受赠手续办理完毕,福建旷宇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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