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区域合作新标杆
本报记者 杨泥娃
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与东盟十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简称《议定书》)。
而这份“升级版”《议定书》也是我国在已建立的自贸区基础上所签订的第一份升级协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广东国际战略院首席研究员肖鹞飞认为,此次顺利签订升级协议正是基于此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顺利实行,同时中国与东盟双方都有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对中国来说,一方面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签订升级协议符合中国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东盟作为一带一路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加强与东盟的贸易投资经济合作关系是符合中国的利益与战略需要的。”肖鹞飞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同时,肖鹞飞指出,东盟作为发展中国家也有着发展的需要和战略目标,升级协议的签订也推动了东盟的进一步获利,贸易合作便利化将促使双方的利益扩大化。“而从国际层面看,相较起较难推进的多边体制合作,加强区域合作已是国际性趋势。”
商务部表示,升级版《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将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据悉,在此次《议定书》的内容方面,将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在原有协定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
“升级版《议定书》在传统服务贸易、现代服务贸易以及投资便利化方面都提供了很大的合作空间。”肖鹞飞说。
实际上,中国—东盟自贸区作为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建立后已实现双边贸易的巨大增长,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
此次《议定书》的签订将为我国自贸区合作起到怎样的示范作用?
肖鹞飞指出,对于我国与其他自贸区合作的影响方面要因“地”而宜。“我国与各国的自贸区合作各有不同的特点,东盟作为我国周边国家与我国文化贸易发展契合度较高,贸易边界范围宽,在区域发展中有着特殊优势。升级协议将为中国和周边别的国家自贸区的发展提供一个很重要的示范作用,但远距离的国际合作由于性质和各自需求不同,所以影响可能有差异。
对于正在积极推进的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肖鹞飞指出,尽管此次协议的签订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是很大。
“中国跟东盟与中国跟韩国相互之间的合作优势不一样,我国与韩国之间是优势资源互补的关系,韩国基于制造业方面优势,我国在旅游、市场和文化方面加强优势合作。”肖鹞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