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月15日晚上,北京大学[微博]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研讨会,周其仁、张维迎、薛兆丰等20余位经济、法律、交通、电信等领域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围绕近日交通部发布的“专车新政”展开讨论。

  北大[微博]教授、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认为,如果用法律把专车轰到“黑车”领域,不仅解决不了百姓出行的问题,还会失去一次改善城市出行、解决出租车行业病的大好机会。以下为发言实录,有删节:

  网约车我有过体验,但是没有很多研究。类似的我观察过黑车,观察地点就在北京大学。我1996年回来任教以后,有一段时间校园内的黑车最高峰是有40辆,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主要是留学生公寓的地方。我用了很多次,就觉得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经济现象,也介绍过其他同事去用,也交了很多朋友,也了解了这个行业的很多情况。

  一个基本的感受,我们这个国家在走法治化的路上有特别大的难题,不要因为短期的事件今天有人改,明天有人改,就把老百姓轰到“黑”的领域里去了。如小产权的“黑房”、计划生育导致的“黑户口”。但经常会有一个问题,你说他黑,他如果真危害了社会的利益你把他们收拾掉,又收拾不掉,可以黑好多年。我想这些人将来怎么看我们国家的法治。所以我拿这个东西给我的学生讲,等他们掌权的时候你千万当心,不要因为一个时候的工作,一个时期就画一道黑,时间长了人家就不跟白的玩了,你怎么建立一个法治国家。这是我想讲的第一点。

  网络约车是解决有效出租服务需求的好方法

  网约车这个东西我非常同意刘司长讲的,不能单独的看出租车,看打的。因为所谓幸福、权益,是在一个结构里面的。我在美国洛杉矶念书,他出行的结构很有意思,70%是私家车,一个人一个车,开了就走。那后来用了拼车,大概会占15.5%的比例,加在一起就是89%,出租车的比例是低之又低。刚才徐教授讲了,出租车是在0.14%,出行当中万分之四的人用出租车,公共交通的比例不到10%,这是美国的模式。当然我也没有把握的讲美国模式怎么形成的,但是看起来如果没有良好的出租服务,私家车就会把你压倒,这是美国的模式我总结的原因。(编者注:目前洛杉矶成为著名的”堵城“,高峰时期每小时7公里车速。)

  公共交通现在搞得比较好的是东京,东京的公共交通占40%多出行。机动车部分大概是50%左右,他的出租车比例就比美国高。所以要看到这个良好的出租服务,是帮助公共交通抵御私家车蔓延的一个可能的砝码。香港的共同交通也非常好,大量的靠地铁,而且人口基本上住在地铁沿线,是非常经济又节能的出行模式。但是出租车的比例目前来看,跟上海差不多,比上海有的地方还略高一点。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解决不了,不能坐到每家门口,所以这个东西替代不了。

  现有出租车管理模式也有很大的问题,其现象符合经济学上的规制俘虏理论。政府帮助出租车建立人为垄断,不让别人进来,那就满足不了百姓出行的需求。如果放开管理,车辆增加了,出租车行业又会反过来对政府施压。目前为了减少矛盾,出租车倾向基本是批少不批多。

  我们国家私家车的拥有量比发达国家低,民间买车的欲望强大。所以现在真正的城市交通关键问题就是一个有效的出租服务,不是跟我们的公共交通抵触,是跟公共交通补充的。而传统的出租车模式是解决不了有效的出租服务要求的,内生的矛盾就是这样的。网络约车那真是天下掉下来一个帮助克服这个问题的方法,他只是全职。专车炒到现在,最有价值的就不是全职,就是弹性的,有需求就上去。当然刚才司长讲到,专车多了会不会提高拥堵量,现在这个证据还得不出,最近拥堵是不是跟专车起来有关,要研究。今天滴滴也有人在这里,这个需求量也不是完全正常。这是超常的,等到奖金不发那么多的话,需求会回来一点,发那么多奖金我都想去开。理论推测专车的发展会抑制私家车,不是抑制购买,会抑制私家车车行。因为你用了专车,你就不能开车,一定有些车就爬下了。

  我看美国洛杉矶的模式,如果你这个公共交通服务太差,我就买一个车。现在有弹性的,不是全职的,价值不管制的公共出行服务,这种出租服务是解决我们往东京这个方向走,就是亚洲交通模式在我看来是战略的一个环节。可不能小看这个事情,它不是跟我们的公共交通冲突的,是公共交通投资建设过程一个必要的替代物,因为没有这个替代物,私家车一人一个车就会成为主流,这是交通部应该考虑的最重要的点。

  每个城市可以探索自己的交通模式

  最后关于立法,我也提了批评,我说你们太急急忙忙了,当然刚才苏处长讲了,他有危机的情况。在我看来没有现在到了火上房的事,就算是让各地市长着急,你交通部着什么急。我听下来我修正一点,我本来说不要发这个文件,但是今天听起来你们可以发指导性的文件,就体现你说的,鼓励创新,鼓励探索,鼓励针对各个城市的不同情况,探索最合适的模式。然后过段时间交通部来总结,来看看哪些地方做得更好。中国的城市差别很大的,北京就别提了,市政府都要搬走了。上海是个两千多万人的超大城市,深圳有点像新加坡,都不可能一个交通模式的。同样的亚洲交通模式我看了一些资料,在细节的差别上,那个百分点别一倍,中国这么大,我觉得在部委工作中,要利用大国优势,就等于地方可以做实验。中央不是说放弃责任,就是刚才你讲的几条,环保、公共交通、出行便利、生活的便利,这个目标都是中央政府定下来的,照顾好新老之间的利益平衡,或者说联动。

  原来的出租车司机,是很辛苦的,没有劳动法的保障,工作时间超长,我看过一个对纽约的出租车司机100年的社会学的调查,这个群体不是很舒服的,他的工作特点,我们应该有新的技术根本改变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这个新的技术,没有这个可能性,现在是有这个可能性了,机会几率是有的。我们今天到北大来,北大的保安你知道谁雇的?公安部不管,北大管。他也承担公共职能,但是是不是因为承担公共职能全部要变成公安部的编制?那公安部就垮台了。所以有第二梯队,可能有非正式,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应该有这个容量进行这种实验,不要急急忙忙,那几条有一些道理,我相信最后总要有注册的要求。一个车把人家拉走了,遇到坏人怎么办。但不要认为公共责任只有批评。十八届三中全会讲了社会治理,社会成员都可以参与的,手机实名注册,一个司机买车就是抵押品。这个跟过去的条件不同了,我们应该利用网络进行新时代的探索。我的看法就是中央交通部给几条原则的意见,鼓励尝试,提倡探索,约定个时间来进行全国的经验交流,同时可以委托学术界、新闻界进行第三方评估,因为我自己制订政策,肯定会喜欢自己,就像我们写文章自己很喜欢一样。请第三方来看看,当然第三方也要礼貌的说话,不要情绪化,因为这不是个人关系,这是涉及到出行。当然新的东西有些意见分歧很正常。

  所以我的意见不是说让子弹自发地飞,你能不能用积极的态度让各城市实验不同的方式,因为不存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出租车市场。每个地方的价格、份子钱、车辆的特征都不一样,没有关系。这是一个城市事物,中央和城市的分权,不是全国性的事物。我们不是联邦的国家,但中央的部分不能什么都管。

  所以第一个意见就是不要急急忙忙再把一批人轰到非法当中去,我是非常担心的。我们这些年来执政上最大的偏差,一不小心一批人就是非法。你还弄不到,因为他没有危害社会。黑车怎么了?他服务好,他只能靠口口相传,没有口口相传他没生意做,那个服务好。后来我的车贴了罚单,他帮我去交罚单,友谊到这个程度。但是由于他不能公开,他要取得顾客的信任就困难。所以第一条,不要由于我们这个文件出去,很多专车一下又变成法律地位不明。

  第二条,抓住重点,城市化高速进行当中的出行让它变得容易,探索一个中国的低碳的,方便的,公共交通为主的,这是一个大局。在这个过程当中,非正规的,有弹性的,不管价格的网络约车公司,我觉得是非常值得研究的,搞不好是会把一百多年来出租车没有解决的问题,利用这个手段就解决了。

  最后一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文件如何无论要简化一点,把里面最有争议的几条不要推出去。上海的两级管也可以试,出了问题找上海政府,找上海交委,你是他的上级。但是他做出经验那就变成了全国经验的组成部分,有何不好。

  从90年代网络电话业务之争看专营的不足

  你看现在各地包括浙江,有些城市现在开始对份子钱下手了,这是一个好东西。传统出租车要利用这种,他们也尝到甜头。有些地方其实是很黑的,少数人享受的利益,那个钱拿去干什么了?给司机提供任何服务了吗?没有。利用这拨冲击把负担给减下来,马上动价,这是我跟同学研究过很多次了。全世界的出租车都是一个价,官定价,后来我们讨论的结果就是没有办法,你不能在道路上进行市场机制,你一砍价车就停了。这在机场能停的地方才砍,因为它有限制条件。只要招手就停,那个价格就是固定的。只不过水平有高有低,你要砍价,浮动价是行不通的。这也是为什么传统出租车,第一,管了价,然后就要管价。就变成了一百多年来,美国先发展的。因为出租车也是大公共交通,他不是大公共交通,也是小公共的。也是减缓资源压力的,可是美国模式就是没有把出租车的服务在整个车的出行当中占应该有的比例,当然前提是每家每户一辆车。车一买以后,上街的边际成本就下去了,不开白不开。所以这条路一旦走上去,中国现在的交通模式就在这个差别。让私家车压上来,还是让公共交通能够发展起来,现在是在分杈点上。关键的砝码就是我刚才讲的要把出租服务搞好,就是有弹性的制度。

  我们研究过管制问题,我再花一点时间讲。网络电话,最早是民间发起的,就跟这拨网约车是民间发起是一个道理的。那是以色列在1997年才成熟的软件,1998年就在福州已经变成商业模式了。它能打国际长途4.8元一分钟,我们国家邮电局42块一分钟,然后国家邮电局说人家牟取暴利,最后抓人。但是后来发回去重审,因为运用法律不当。因为当时国家规定电信专营的时候还没有网络电话,你怎么可以说那个法制定的时候管住新事物呢。然后信产部派两个司长约见新华社记者,说网络电话也是国家电信的范围,舆论上先站住,然后赶快修订。我认为电信法的起草办法,就跟你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差不多。后来就加上一条网络电话也是国家电信专营范围,这样就把地盘重新划进去了。但是我们还是享受了民营兄弟给我们的好处。当年年底信产部就推出网络电话,定价是4.8元一分钟,就是福州陈氏兄弟定的价。重新划界以后等于是把这个地盘维护住了,但最后咱们的电信发展,最后怎么样?为什么微信不是你们发明的?你手里什么资源都没有,我们的垄断部门搞的叫飞信,那个糟糕的。为什么呢?只要专营,不要有保护就不求进取,这是经济逻辑,反正我有甜头,我干好干不好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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