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雷燕) 深圳振业集团原董事长李永明涉嫌违纪被查1个多月后,昨天下午,市纪委官网深圳明镜网公布了对李永明的最新调查和处分结果:经查,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此外还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

   据市纪委发布的通报,李永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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