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5日 06:29 投资快报 

  投资者仍可起诉

  记者 余以墨

  随着《证券法》修改的临近,法院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也越来越重视,公开和公正的力度也都在不断加大。《投资快报》记者近日注意到,本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其官方网站上直播了两名投资者诉南纺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庭审过程。

  法院直播庭审过程

  《投资快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在当日的庭审中,除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参加庭审外,到庭的还包括了证监会[微博]多名专家人士在内的几十位旁听人员,庭审程序非常正式。通过浏览法院的庭审视频也发现,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和上市公司的律师均异常认真,原被告双方几乎就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的所有争议焦点都进行了观点交换。

  不过,据记者了解,此次庭审并不是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第一次开庭。公开资料显示,早在去年5月份,南纺股份因连续5年虚增利润高达3.44亿元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就有投资者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于10月份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此后该案又经过多次开庭审理。

  40余名投资者索赔近800万

  此次庭审直播涉及的原告投资者为两名,均认为自己受被告南纺股份虚增利润影响而遭受损失。而在2015年4月11日南纺股份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南纺股份已收到28起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股民索赔案件,涉案金额共计约375.34万元,其中27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并在法院协调下达成和解,业已结案。

  据南纺股份4月23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陆续收到41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约人民币 787 万元,其中 27 起案件经开庭审理,并已结案。

  也就是说,根据南纺股份自己发布的信息来看,部分投资者诉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已在南京中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投资者或已成功拿到赔偿款。

  多数投资者或将丧失获赔机会

  据证券维权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介绍,其也曾代理若干投资者起诉南纺股份,该律师认为,在2007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27日期间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且在2012年3月2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应该仍有资格参与此次索赔。

  南纺股份在2011年年报中披露,截至2012年3月份公司股东总数为16,258户,而目前提起索赔的股民不到50人,仅占股东总数的千分之三左右,意味着大多股民至今尚未提起索赔。

  对投资者没有发起索赔的具体原因,许峰律师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因信息不对称,大部分的股民还不知道自己可以索赔;其二因少部分投资者怕麻烦,主观认为准备资料比较复杂,诉讼时间比较长;其三因目前南纺股份股价已经上涨,部分股民认为自己没有损失已经不符合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南纺股份虚增巨额利润已被证监会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要求赔偿损失,且该案已由南京中院多次开庭审理,并于近期对该案进行了庭审直播,说明法院和证监会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参与诉讼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也比较简单,包括对账单、户籍证明、账户卡复印件等;而投资损失计算方法,该律师表示只要在2012年3月27日之前买入价高于基准价4.63元且符合索赔区间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即便目前股票盈利也不影响索赔。

  许峰同时表示,证监会与南京中院在资本市场侵权纠纷多发的背景下,将具有代表性的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庭审进行直播,一方面可以增强投资者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市场侵权行为人起到一定威慑和警示作用,庭审直播或将引起更多南纺股份投资者的关注,并在时效届满前加入索赔队伍。

  南纺股份披露的信息显示,证监会旗下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南纺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南纺股份7.19%股份,业内人士多相信会对投资者的索赔解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许峰律师也提醒投资者,符合相关买入时间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提起索赔,否则将错过诉讼时效。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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