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启文 实习生 何淑芳报道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青海2014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已全面铺开。
据介绍,此次考核工作将从政府重视情况、监管能力建设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展开。旨在通过对各市(州)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考评,了解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效,掌握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本状况,客观分析判断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着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治理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利剑”行动;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开展社会监督。
考核中,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品药品安全办)组织实施,按照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三统一”原则组织开展。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工作原则。通过考核评价,促进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考核完成后,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将在2015年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并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同时,将结果报送省食安委领导和省委考核办,作为对市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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