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回归本位

  近年来,与支付机构相关的风险事件不断。一方面,由于支付账户实名的比例较低,容易出现欺诈、套现等风险;另一方面,支付机构“野蛮生长”加大了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和跨市场交易风险。办法的出台,将促使支付市场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规出台后,支付机构的发展前景如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涛表示,新规通过在支付效率与安全目标之间进一步寻求平衡,将会促使重要性渐增却又问题凸显的支付机构市场,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使遵守行业规则的支付机构——“乖孩子”做大做强。

  支付机构回归本位

  近年来,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不断扩张,越来越朝着独立资金账户体系的方向发展。而新规出台后,将引导支付机构回归转接中介职能,而非成为存款类机构。

  支付机构出现之初,其定位是一种通道型支付,帮助资金更好地划转,而不是截留资金。随着支付账户的出现,支付机构开始向外延伸。以支付宝[微博]为例,2003年,阿里巴巴[微博]开办淘宝网[微博],随后推出了带有支付账户功能的支付机构工具——支付宝。支付账户中的余额可提现,也可用于购物消费。随后,支付宝功能继续拓展,余额可以缴费,还可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支付账户越来越朝着类银行账户的方向发展。

  “拥有了账户体系,就改变了支付行业的生态格局,并使支付机构触及了客户资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表示。

  随着支付账户沉淀资金的增多,风险也在积累。如果不加以监管,很容易引发跨市场风险。为此,央行[微博]于2010年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对非金融支付机构施行监管,并采用牌照制管理。

  近几年,支付机构行业不断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也愈发庞大,此前,为鼓励创新,监管层一直采用的是包容性监管,在行业发展至今天的规模后,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尤为重要。

  平衡便捷与风险

  近年来,与支付机构相关的风险事件不断。一方面,由于支付账户实名的比例较低,容易出现欺诈、套现、洗钱的风险;另一方面,支付机构“野蛮生长”加大了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和跨市场交易风险。更重要的是,机构对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和信息安全保护不足,消费者维权困难。新规之下,支付机构过去“野蛮生长”乱象将得以遏制。

  “如何处理好支付机构效率与风险的关系是重中之重。”杨涛认为,与银行相比,支付机构给消费者带来的服务理应更加及时和便利,但由于许多创新走到了监管前面,也在部分环节存有潜在风险。因此,需要在便捷和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对此,新规一方面围绕业务关系相对复杂的银行卡快捷支付,既设定了底线原则,又给予保障便利的、责权相称的弹性政策空间;另一方面,按照实名程度将支付账户分为3类,赋予不同的功能,并列出了相应的业务“负面清单”。“客观来看,新规已在规范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对消费者支付便利的影响。”杨涛表示。

  新规更牢牢牵住个人实名制这个掌控风险的“牛鼻子”。对此,拉卡拉高级副总裁唐凌认为,新规针对不同的机构,依据其风险等级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行业和社会需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所有消费者的权益,将系统性风险控制到了最低,这对于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行业格局将更集中

  新规实施后,未来支付行业格局又将有何变化?“新规无疑会导致行业格局更加集聚化,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加强。”王剑认为,新规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对“乖孩子”给予“监管优惠”的“奖励”,允许其提高灵活性,创新空间较大。而对于其他表现不佳的机构,则会加强监管。

  “这种分类监管的模式将导致行业龙头更强势,行业格局也更集中。”王剑表示。目前,互联网支付行业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寡头垄断局面。根据艾瑞咨询[微博]数据,2014年互联网支付行业中,支付宝的市场占有率接近50%,排名第二位的财付通占20%左右,而后第三名是银联商务的11%,其他企业占比均极低。

  “在实施分类监管后,龙头企业由于长期以来接受较为密切的媒体关注和较为严格的监管,一般来说合规性较强,将来也极有可能成为‘乖孩子’。”王剑表示,行业龙头能获得监管灵活性和创新余地,未来的业务空间将会更大。相较之下,排名靠后的支付机构发展会更加艰难,甚至退出市场。对于支付机构来说,这将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经济日报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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