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03:40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公告编号:2015-12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

  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大利通”)、非关联自然人韦波先生及非关联公司深圳市盛世嘉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晖”)合作发起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由公司出资250万元、山南大利通出资200万元、韦波出资250万元、盛世嘉晖出资300万元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32813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邓朝辉

  6、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公告编号:2015-12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暨继续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已将其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8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62%),并于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升达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4日,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目前,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86,713,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其中,升达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438,823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4,600股)。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82,954,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99%,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公告编号:2015-12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通知,升达集团以新湖期货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以新湖期货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2,274,600股,增持总金额为2,013.67万元。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计划: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升达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4、详细增持情况如下:

  ■

  二、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升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7%。本次增持后,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6,713,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其中,升达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7%;通过新湖期货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三、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四、其他事项

  1、升达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股份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且已完成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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