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02: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目前所处行业以及拟收购资产所涉及行业的上市公司估值情况进行了同行业比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宜租(深圳)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租车联网”)目前的营业收入仍高度依赖传统的租车业务,其他业务板块如车联网数据增值业务和司机管理培训业务经营均存在经营时间不长,处于行业周期的初期阶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自2015年12月14日复牌以来,股票累计涨幅159.5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2日起停牌。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包括《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在内的11项议案。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4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目前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积极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零售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情况。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零售行业,按2015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2.18元计算的滚动市盈率为60.56倍。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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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宜租车联网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情况。

   公司拟收购的宜租车联网属于汽车租赁行业,并购完成后将形成商业零售与汽车租赁行业并行发展的业务格局。按2015年12月14-25日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21.74元计算的市净率为205.52倍。我们选取以下公司作比较参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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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宜租车联网与同行业营业收入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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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元征科技2015年1-6月数据。

   目前,标的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仍然高度依赖于子公司北京长城商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传统租车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 2014年营业收入10,633.90万元,占标的公司2014年总收入的的99.82%,2015年1-9月营业收入10,386.29万元,占标的公司2015年1-9月总收入的的79.87%。

   标的公司的其他业务板块经营时间较短且经营规模不大。如:车联网数据增值业务的深圳云创车联网有限公司立于2014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78万元,293.75万元。司机管理培训业务板块的北京嵘雅达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5年营业收入为2,323.66万元。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第十节风险因素内容,该部分全面揭示了此次资产重组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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