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04:21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郴州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缺口,本公司申请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贷款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15年(含宽限期2年),年利率为1.2%,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的水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了《关于向农业银行郴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壹亿元的议案》。

  本公司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期限1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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