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23:34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25日讯

  *ST博元(600656)12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对公司有关资产赠予资金来源等问题的问询,称郑伟斌向公司捐赠资产的相关行为,不受他方影响,不影响其独立行使对博元投资的股东权利,本次捐赠实质上是郑伟斌作为股东赠予。

  公司表示,购买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郑伟斌的独立行为。双方的约定是就假设郑伟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不足时,董事长许佳明个人提供无偿的财务资助,其目的是为了恢复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依据我国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接受无偿捐赠资产进入资本公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截至目前,许佳明尚未向郑伟斌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关于已经提供的财务资助的结算等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其“已经提供”指的是未来结算时点假设已 经发生的财务资助,并非指协议签订之时。

  此前, *ST博元披露, 12月9日郑伟斌与自然人郑智凡、肖金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二人全资持有的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股权。12月10日,郑伟斌与*ST博元签署资产捐赠协议,拟将福建旷宇95%股权作价8.59亿元无偿注入*ST博元,以弥补公司原大股东挪用资金造成的损失。交易完成后,福建旷宇将成为*ST博元全资子公司,郑伟斌不再拥有该部分资产的归属权和支配权。公司此前回复上交所表示,郑伟斌系许佳明高中同学,因不忍坐视*ST博元退市,希望通过资产捐赠改善*ST博元财务状况,恢复期持续经营能力。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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