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01: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6,999,21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

   2012年11月23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54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发行316,999,2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5,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的申请(详见公司2012-039号公告)。

   (三)股份登记时间

   2012年12月26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四)锁定期安排

   郑煤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鉴于本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日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规定,其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根据上述证监会1554号批复,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在中登公司完成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后非公开发行69,204,152股新股的股权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946,139,213股变更为1,015,343,365股。本次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已于2014年12月1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4-030号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郑煤集团承诺,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郑煤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6,999,21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原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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