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04:09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9月10日及11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成立广发原驰·广东鸿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东鸿图1号")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12月18日,广东鸿图1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58,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6%,持仓均价为25.58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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