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17:34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雪峰科技12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1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调查通字[2015]16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同日雪峰科技在对上交所问询函回复中披露,因关联方雪峰控股银行贷款未及时到位,公司以提供短期周转资金为由,2015年度与雪峰控股发生多笔资金往来,期间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最高达到2.63亿。截止12月9日,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雪峰控股向公司支付利息资金1010.7万元。

  在8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已披露预付账款-雪峰控股5300万元。对此公司称,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性质的认识不够,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理解发生偏差,导致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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