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02:00 证券日报

  《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终揭晓

  ■本报见习记者 王东君

  历经近9个月的反复讨论、征求意见,由信托业协会组织、银监会指导,对信托公司从行业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的《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终于于12月16日发布。

  《指引》的推出或将进一步引发信托公司增资潮以及巩固项目兑付力度,未来信托更可能会采用“利息打折”方式解决兑付危机,并提升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

  《指引》评级内容包括信托公司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社会责任四个方面,涵盖十一项指标,简称“短剑”(CRIS)体系。在此评级体系下,信托公司将被划分为A、B、C三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评价体系中权重最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综合考核了信托资金端融资类产品兑付情况,资产端项目投资回收情况和信托固有资金经营好坏等重要指标,将对信托行业整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有研究人员认为,限于行业“刚性兑付”的现状,风险管理能力板块目前看来评分差距可能不会很大,相反,区分度更高的是净资本、收入费用比、社会价值贡献度等指标,部分指标可能两极分化。

  有分析人士认为,现行评价指标以规模为主,缺乏成长性指标,对部分规模较小、成长较快的信托公司略微不利。未来《指引》的优化和调整还取决于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变化、监管思路变化和整体发展水平变化。

  风险管理能力 评分差距度不大

  从评价体系中可以看出,风险管理类别权重最高,在100分的总分中占36分。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资本实力类别中净资本/风险资本和净资本/加权信托风险项目两项指标也涉及信托风险管理能力考察,权重分别为13分和6分。这意味着,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关的指标总计55分,占比超一半。

  中建投信托研究员王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风险管理能力三大指标对信托行业整体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首先,清算率主要考核信托资金端融资类产品兑付情况,对信托业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为融资类项目风险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清算率主要考查信托公司对项目本金的兑付情况,未来信托可能会采用“利息打折”方式解决兑付危机,这会成为打破刚兑的一种折中做法;另一方面也鼓励信托缩小融资类信托规模,提升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从单纯销售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为目的的受托人,转变为投资和财富管理并重的资产管理机构。

  其次,化解率主要考查资产端项目投资回收情况,这对信托风险化解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未来信托可从贷前尽调和贷后管理两方面提高风险化解水平,一方面需要提高项目筛选标准,优先选择经营稳健、偿债能力强、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价值较高的项目,降低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另一方面在项目成立后仍然要对项目风险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危及项目安全的风险信号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来维护项目安全,保障受益人权益。

  最后不良率则是考察信托固有资金经营好坏的重要指标,由于信托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相互隔离,固有资产经营好坏也从另一面反映了信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虽然整个评级体系偏重于风险管理,但限于行业刚性兑付,目前看来风险管理能力评分差距度可能不会很高,相反,区分度更高的是净资本、收入费用比、社会价值贡献度等指标,部分指标可能两极分化。

  “固有资产不良率方面,全行业有近40余家该指标为0,可以得满分,超出5%的有5家,其余基本在1%左右,该指标区分度不高。信托项目正常清算率和信托风险项目化解率两个指标没有数据披露,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信托公司基本依然维持刚性兑付,只是对于个别风险集中的信托公司而言有所差别。整体看,该指标区分度可能不会很大。”袁吉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不同公司 面对不同的“减分项”

  在《指引》前期的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阶段中,行业评级公开发布饱受争议,有业内人士担心会引起“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公布结果的做法,对行业未来发展利大于弊。对于风险较大的公司,得分肯定不理想,但公布评级结果的目的并不是针对某一家公司,而是通过科学评价,为投资者、资金方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参考,引导信托公司加强风控、健康发展。”国投泰康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和晋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他还指出,评级对中小公司的影响,主要可以从资本实力和业务能力两个维度来看。资本实力较小的公司可以分两类:一是资本实力小,但自主管理能力强、信托业务收入高的精品型信托公司,尽管规模不大,但信托业务收入高、风险小,于这类公司而言,净资本规模指标对其影响较大;另一类是资本实力小、业务规模小,甚至存在风险,那么评级体系对其影响较大。从业务能力层面而言,对于资本实力处于中上水平、业务能力弱的公司,增值能力相关指标对其影响较大,比如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往往难以得到高分。

  针对《指引》的导向结果,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目前尚无定论,信托公司可能会从比较容易拉分的指标入手,诸如净资本、项目正常清收等,这与监管评级的导向非常类似,进一步引发信托公司增资潮以及巩固项目兑付力度,尤其是那些在评价指标没有达到基础值的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根据《指引》,第一轮评级结果将在信托公司自评、协会秘书处初评、审议及复议后,于明年4月份发布,此外,评级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协会将行业评级结果发送至银监会及各银监局,供监管评级参考。

  和晋予认为,评级指引的出台,基本体现了客观、合理和公正。从客观性上来看,一是出台背景顺应客观环境。《指引》突出风险管理和增值能力指标,是行业面临发展转型和风险控制两大要务的客观要求;二是评级方法客观,采用信托公司年报或监管报送的客观数据定量分析。三是评级主体客观,所有评级工作由独立第三方——中国信托业协会统一完成。

  从合理性上来看,一是指标设计合理,指标体系遵循信托发展基本规律,引导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强化风险控制、提升自主管理、重视社会责任;二是分值设置合理,突出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性,引导信托公司提高尽责水平;三是计算方式合理,较之征求意见稿,《指引》对净资产收益率等具体指标计算方法加以改进,同时增加社会责任指标涵盖范围,考虑了信托公司本地业务规模、纳税额、分配信托收益以及保障基金缴纳等,内容更为全面。

  从公正性上看,客观的指标体系、数据采集和评分过程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正性。此外,评级结果经与信托公司确认后向社会发布,也能体现其公正性,但在此方面,有必要公开各要素得分和计算方法,否则易引发质疑。

  《指引》优化与调整 取决于三方面

  信托行业缺乏有效、权威的评价体系,《指引》毫无疑问填补了这一空缺,但不可否认还有待完善。袁吉伟认为,一方面,《指引》四大类指标未涵盖创新、资产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公司管理等方面,略失全面性;另一方面,评价指标以规模为主,缺乏成长性指标,对部分规模较小、成长较快的信托公司略显不公。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中提出,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行业评级办法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本指引进行调整。

  和晋予认为,《指引》未来的优化和调整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变化,若宏观经济整体风险加大,那么对于所有信托公司而言,风险管理能力都将面临挑战;二是监管思路变化,若未来一段时间,行业资本实力均大为增强,业务转型调整可能成为监管重点,那么增值能力或转型发展能力比重将超资本实力比重;三是行业发展水平变化,将影响评级体系中基础值和目标值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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