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23:20 期货日报

  所有受害者在泛亚所做的,无外乎是泛亚的两种模式,一种是随进随出的资金委托受托模式(即泛亚机构和投资人说的“日金宝”或“日金理财”),另一种是固定期限的全额模式。

  单九良其实和政府的某些人也是在博弈,单九良知道那些人清楚此事的黑幕,甚至不排除还是互相勾结的,但事到如今又拿不出办法救他,他就把事情往政府方面推。政府那些人也不敢反驳单九良,并一直在为他隐瞒真相,试图把泛亚说成是市场行为,以保住单,保住了单才能保住自己。但纸里包不住火,真相早晚会被发现。希望这部分文字能成为压倒骆驼的一根稻草。

  随进随出资金受托模式

  在资金委托受托模式中,委托方只需付货物20%的保证金由受托方垫付足额的货款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如果交易所的价格扣除20%后仍比场外现货市场的价格高,这里有两个市场间的套利机会。众所周知,泛亚的价格实际比场外现货市场价格高出很多,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

  以2014年11月5日的铟为例,无锡不锈钢交易市场的铟只有500元/百克左右,而泛亚的价格在700元/百克左右,把泛亚的价格扣除20%后折合每吨仍相差50万—60万元。在此情况下,卖方就可以在场外低价购货并串通其他组织或个人开立傀儡账户,通过傀儡账户双方进行买卖,卖方为傀儡账户提供20%的保证金让其买入(泛亚模式下资金由受托方足额垫付,获得年化利率13%的高息,收下抵押货单),然后买入方放弃20%的保证金弃单而违约,通过这种手段非法获利。

  这一点有事实证明,目前有大量的受害者手中持有早已逾期的违约货物。按照交易所现货委托受托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管理细则,这种情况本来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按规定委托受托关系180个自然日必须终止,买入方要么付全款提货,要么抛售买入的货物终止委托受托关系。

  作为傀儡账户,付全款提货根本就不是买入方的目的。那为什么不采取抛售货物终止委托受托关系呢?目前看涉及违约的受托资金达400多亿,这是相当大的货物量,由于泛亚价格虚高,本来实际买盘就不多,如果抛售这些逾期的货物必然会打压价格,造成套利空间的丧失,为了能持续进行这种套利,只有选择放弃保证金违约的办法,这样就保证了价格不至于下跌,以保护套利空间,所以泛亚的价格实际是被人操控了。而泛亚作为中介交易平台,本应该履行其风险控制职责,强行抛售违约方的货物终止委托受托协议,如果泛亚抛售了逾期货物必然打压价格,阻止这种套利行为,至于价格的涨跌不是它所考虑的,这是市场供求因素造成的,可是泛亚没有这么做。

  泛亚不予处置,是在帮助这些傀儡账户操控价格,使之能不停地套取受托资金。这是买卖双方和泛亚串通好的有预谋的诈骗行为。泛亚危机不是所谓资金链断裂的危机,是有人恶意串通故意违约套取受托方的资金非法获利造成的,无论后面再有多少资金进来,也会被买方套走并最终违约,所以泛亚危机的爆发是迟早的事。而由昆明市政府成立的监管委员会都在干了些什么?对这么严重的违规情况没有发现吗?还是另有隐情故而视而不见?是合谋?还是渎职?

  固定期限全额模式

  在泛亚发布的全额固定收益操作方法中,第一步是让人们在同一价格上开一对价格相同数量相同,但买卖方向相反的对锁单,其宣称这样价格无论涨跌都没有风险。没错,对锁单一旦开出后是不受价格涨跌的影响,但其前提是这两张单子必须同时存在。而在其操作方式中的第三步,却是让人们补足全款进行买入交收申报,把买单进行交割了结,这其实就是把锁单打开了,这样价格的风险就暴露无遗。

  而其在这一步操作中完全没有说明这是解锁操作,将带来价格波动的风险,这是利用大部分人对交易的专业知识不足进行欺诈。最可怕的是,从表面上看这些投资者确实是自己进行了买入交收申报,进行了交割把货物买到了手,这样他们完全是有口难辩,因为他们应该都是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的。

  其欺诈之处就是先让人们开一对锁单,宣称这样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但其后又让人们解锁而不告知其真相和风险,这是利用人们专业知识的匮乏进行欺骗。这一点必须予以揭露出来让做全额的投资人明白真相,以免有冤都说不出。这仅仅是交易模式设计上的漏洞吗?单九良有着20多年的期货现货从业经历,连对锁和开锁操作都不懂吗?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在其第一步操作中就说了是开一对锁单,可见他们是很熟悉锁单的知识的。后来监管部门叫停了全额受托,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为何叫停,那为什么只是叫停而没有处理当时仍续存的这些交易呢?用意很简单,就是默许了这些欺骗性交易存在,以造成委托方买货的事实。

  整个危机绝不仅仅是某些交易商违约或交易设计漏洞造成的,而是有交易所一伙人全程参与的一个骗局,而且监管部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很值得思考和追问!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