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02:18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公告编号:2015-5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发来的通知,冀东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7日至11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前次增持情况

  冀东集团 2015 年 12 月 2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06,500 股,均价为12.382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91%。

  五、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冀东集团 2015 年 12 月7日至11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484,400,均价为12.97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39%。

  六、增持合法合规说明

  冀东集团的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七、后续增持计划

  冀东集团将继续按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详见 2015 年7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需要在未来 6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0.5%且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

  八、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冀东集团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其他股份按照《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管理。

  十、公司将关注冀东集团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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