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秋爽报道
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3日在北京落下帷幕,此次全会全面讨论了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面世。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相关改革备受瞩目。此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蓝图已铺陈开来,政法委系统的改革也已迈出脚步。
有报道称,10月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举行全体会议,会议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消息指出,国内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分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肖京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在我看来,这次中央在政法委系统的改革,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又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必然会对今后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自十八大以来,政法委系统已经作出多项改革。从中央层面,政治局常委不再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改由政治局委员兼任。在地方层面,除个别省份外,各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许身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是负责侦查的,如果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就会破坏制约的关系,而且会把侦查中错误的观念、做法、结果贯彻审判的始终,会带到诉讼的终点。这不符合公平的原则,也不符合三个机关相互制约的原理。
肖京表示,一方面,近期中央在政法委系统所进行的各项改革,都是围绕依法治国这个主题来进行的,可以看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整体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这对进一步充实依法治国具体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予以保障,政法委改革作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为依法治国的真正实现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此外,在政法委系统,也有部分法学专家、媒体人入职。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也曾指出,要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他还曾告诉政法委官员们:“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
对此,许身健表示,政法委的责任重大,专家学者会有一些独特的视角,通过他们的加入会更好地防止出现错案,这种现象是值得肯定的。
政法委系统的改革是从官员任职、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理念转变等方位的整体性改革,许身健表示,问题是结构性的问题,在改革上要有整体性的思维。这个改革是针对政法委在之前的设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是以问题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改革。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整体性地对问题加以解决。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肖京表示,在整个司法体制中,党对司法的领导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问题。近期中央在政法委系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也标志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即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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