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收支公开是谁的责任

2014年06月04日 00:43  法治周末 微博 收藏本文     

  苏润

   6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民爱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

   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时,对之收取残保金,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教育、扶贫等公共事业。残保金在本质上属于公共资金。

   公开公共资金的收支情况,本是管理者的普遍义务。对公共资金进行管理、保有是一项随时可能被滥用的公权力。只有将权力运转状况公开出来,管理者才能自证清白,才能证明自己没有贪污、侵占、挪用公款。

   另一方面,国家将残保金收取标准制定权、实际收支权下放给各地方。只有对残保金具体收支情况全面公开并接受各方监督、审查,才能对当地残保金制度的科学性进行论证。收取标准对于被征收者是否过高?残保金是否物尽其用?截留的残保金去哪里了?这些问题都有待公开来求解。只有做好公开工作,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规定:深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应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0.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深圳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保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纳入预算,专款专用”,这样的规定恰恰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式。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也将残保金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的项目。

   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是反映政府活动的重要窗口,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正确使用财政资金、评判政府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因此政府预决算的整个过程必须是公开透明的,预决算信息须向公众全面公开。

   也正为此,财政部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可见,残保金的收支须一律公开,更须逐渐细化,这不仅是当地残联的责任,也是当地财政部门的职责。

   公帑公开,本不需要理由,可是在这么多凿凿理由要求公开的情况下,当地残联却还拿出无力的理由拒绝公开:“三公”经费一律公开,残保金非“三公”经费就不用公开。

   这种生搬硬套的黑色幽默更凸显出一些地方的某些领域,对于公帑是否公开,已经形成了“公开为例外,不公开为原则”的思维惯性。本次深圳残联不公开残保金问题的曝光只是由于偶发的原职工举报,这本身就令人深思。类似问题在其他领域还有没有?在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理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予以纠正,让公帑公开重归应然状态。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我国已明确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
  • 体育德23人名单:仅1前锋 倒数10天:736将一览
  • 娱乐曝彭顺小三父亲即港枪击案凶手 吞枪自杀
  • 财经专家批多地救楼市:决策失误应受惩罚
  • 科技苹果开发者大会:新系统成主角 专题
  • 博客悦博专题:日本人眼中的甲午战争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高考生撕书被阻围殴老师 打断3根拖把
  • 水皮:六月是个时间窗口
  • 刘姝威:房价降下去 股指升起来
  • 叶檀:央行要市场化就市场化到底
  • 许一力:中国大妈背后的大国博弈
  • 方泉:房地产不好股市一定不好
  • 陈思进:楼市拐点来临的随想
  • 张化桥:发行银行优先股是个坏主意
  • 清议:降准不是印钞
  • 王海滨:核心地带的房地产有多坚挺?
  • 融冰之旅:技术分析到底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