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贷:不新鲜的骗局

2014年04月19日 01:10  华夏时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近一个月以来,已有2家网贷平台在尚未曝出问题之前就因经侦的介入而停止运营,分别为浙江衢州的中宝投资及深圳的钱海创投。

   衢州警方4月15日发布的公告称,对中宝投资的调查源于2013年12月央行[微博]衢州中心支行向该地公安局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

   深圳警方也在4月16日的公告中表示,是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对钱海创投进行依法查处。

   有行业人士认为,一切都表明监管部门正在加大对问题网贷平台的打击力度,近期的案件有可能成为标志性事件,对今后网贷平台的发展产生影响。

  经侦主动介入

   3月14日,网贷平台中宝投资的网站上出现一则公告,称“中宝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衢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公告署名为“衢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成立于2011年2月的中宝投资网,隶属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法人叫周辉。中宝投资网站公开信息显示,该平台累计贷款总额超过45.39亿元,平均每个标的金额超过82万元,平均利率为19.71%。

   衢州警方在3月30日发布的通报中称,“中宝投资”从事的活动并非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有充分证据表明周辉利用平台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公众吸收资金,大量资金沉积在其个人银行账户。资金主要用于向投资人偿付本金、利息和个人消费,无实体经营或有效投资。

   “目前警方查扣的涉案资金1.7亿元以及部分高档汽车等财物,与待偿还资金存在巨大缺口。”通知称。在4月15日的最新通报中,警方称,调查始于2013年12月13日接到央行衢州市中心支行移送的《关于周辉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显示周辉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异常。

   警方于2014年1月2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周辉立案侦查,3月13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4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周辉。

   通告称,“根据网站数据初步统计,周辉向全国30余个省市1600余名投资人进行集资,目前尚有1100多名投资人约3亿余元本金没有归还。”

   无独有偶,4月14日另一家位于深圳的平台钱海创投以公司名义在网站发布公告,称“因经侦处调查钱海创投,部分工作人员被请走调查,部分账户被冻结”,无法继续提现。

   深圳警方随后在4月16日发布公告,称初步查明钱海创投吸收资金主要汇入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公司、个人的资金往来、业务员提成、归还前期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叫不醒”的投资人

   一个还在“正常运转”的平台因警方介入而中止运营,对于投资人来说,似乎并不容易接受。

   即便有警方的几次公示,从3月14日案发以来,始终有中宝投资人对该案件有抵触甚至质疑。在某网贷论坛上,有投资者称,“一个从未出现提现困难,老板账户上还趴着1.8亿元,保险柜里珍宝价值连城,借款人抵押的豪车几十辆的借贷网站怎么会走不下去。”

   对此,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现在有些投资人还是认为只要警方没有介入,中宝还可以繁荣下去。并且中宝的待收金额超过4个亿,警方查封的资产只有不到2个亿。投资人不认为是平台操作的问题,反而认为资金缺口的形成是警方的原因。”

   在网贷投资人羿飞(化名)看来,中宝投资的问题显而易见。“中宝投资运营3年,累计成交额超过45亿元,而实际借款人只有47人。两方数据明显不符合。”他说。

   在4月16日的通气会上,衢州警方也表示,贷款协议中90%以上属于周辉虚构的项目。

   4月17日,一位上海的中宝投资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了与警方不同的看法。针对大量资金流入周辉个人账户,投资人认为周辉是代他们参与银行“揽储”赚取高回报;针对周辉名下有多辆豪车,投资人认为是债务人主动过户给周辉作为借款抵押;针对中宝的“石头标”,投资人表示是他们主动要求跟周辉一起做钻石投资,而且这种项级钻石近年收益非常高。

   投资人最不满意的就是警方的突然行动让他们没有时间及时撤出资金,而根据目前的司法规定,冻结后的资产在诉讼终结之前都无法用来偿还损失。

   “自融平台一般不会通过公开渠道宣传,有些新进投资者没有消息来源,会被高收益所蒙蔽。但还有一些投资理念比较激进的投资人,可能明知有风险也会跟进。”羿飞表示,最后被套的投资人往往是因为占到了便宜,非但不会走,还会想赚得更多。

   网贷之家负责人徐红伟也表示,即使有风险预警,投资者的态度也不一样。“有人会觉得只要项目资金能够覆盖,即便是自融平台也会去投。”他说。

   而深圳的钱海创投成立于2013年7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结果显示,钱海创投的股东久龄久集团从2013年8月至2014年被执行次数高达7次,标的金额为3797.46万元。目前已结案2起,正在执行5起。

   早在2013年12月,就曾有投资人公开质疑钱海创投的巨额债务。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听了进去。截至事发时,这一平台依然有3807万元待收款项。

  不新鲜的骗局

   “对于投资者来说,自融平台风险的暴露不知道是明天还是明年。”羿飞表示,去年自融平台只要玩得好,也没有倒闭的。只要交易规模往上走,投资者就会跟着投。

   中宝投资与钱海创投事发之前,网贷行业内关于自融平台的声讨早已有之。

   所谓自融是指平台通过发布虚假标的,将吸收来的资金自用,没有真实的投资业务,上演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2013年11月,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组织就将网络借贷列为六大风险领域之一。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又刚刚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徐红伟和羿飞都表示,近日的两起案件表明监管正在加大对自融一类平台的打击。

   根据网贷之家在4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4年1月至今,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有27家,以浙江、广州、江苏为最多。其中9家为“提现困难”,5家“经营不善”,5家“跑路”。

   数据同时显示,2013年的问题平台有76家,2012年为6家,2011年为10家。从2011年至今,出现问题平台中待收金额最大的就是衢州的中宝投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曾参与安徽、武汉、深圳等地的多起网贷案件。她向本报记者介绍,她所参与的案件集中发生在2013年下半年,目前都还处于侦查末期,没有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之所以周期较长,肖飒解释,主要在于对经济往来的审计过程比较繁琐,需要将来自受害人、资金账户、网站后台的多项数据进行统计与比对,而且这一日期并不计入最长7个月的侦查期限内。

   她进一步解释,一般所说的“非法集资”实际上包含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处3到10年有限徒刑,而集资诈骗的最高刑罚可以达到死刑。

   “现在各地对网贷案件的罪名并不统一,除非法集资外,还有合同诈骗等罪名。”她说。

   2012年底的优易网案件早在2013年4月便进入司法程序,受害人之一的岫玉(化名)17日向本报记者表示,案件已在今年2月时移交法院,目前正处于资金审计阶段。

   多位受访人士都向记者回应称,目前尚无一例法庭宣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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