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气重污染将停驶部分公车

2013年11月13日 02:22  第一财经日报 

  林春挺

  继北京、上海等城市出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之后,广州市政府在11月11日的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下称《预案》)。

  《预案》显示,以后如果广州再次出现空气重污染,将采取停驶部分公务车、强制企业减排、错峰上下班等一系列应急措施。

  《预案》将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两个等级。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201~300)时,实施二级预警,以橙色表示,与之相对应的是二级应急响应;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与之相对应的为一级响应。

  《预案》将应急措施分为强制性措施,建议性措施,健康防护措施三大类。

  二级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停驶20%公务车、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建设工地停止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强化道路、港口码头保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强化餐饮及加油站监管等11条强制性措施,以及倡导调峰生产、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船舶减排等4条建议性措施和1条健康防护措施。

  一级应急主要是在实施二级应急措施基础上,加大强制性措施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力度,提出了停驶30%公务车,重点监管企业减排30%,全市限行黄标车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等措施。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称,广州应急预案的应对和操作与北京、上海、佛山基本一致,对于信息传播、应急指令的发出也有明晰操作程序,能够确保最短在12小时内、争取在24小时内将要启动应急预案的信息传达给每一个市民,具体操作也将在子预案里进一步规定。

  杨柳表示,过去3年,广州没有发生符合一级预警的空气重污染情况。2011年广州出现过2次二级预警,2012年出现了3次二级预警,但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预案》中需要预警的情况。

  作为广东省内首个出台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城市,佛山此前出现过红色预警,但当时有媒体反映存在不少市民收不到消息提示的问题。

  目前广州公务车数量约在1.3万辆,占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不到1%。但杨柳称,公务车应该牵头应对环境污染数。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则在上述会议上称,一旦实施环境应急,他将带头停驶公务车,坐6站地铁上班。

  相比车辆限行,实施更严格的柴油燃料标准似乎更为重要和紧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车用油品排放实验室的一名研究员曾表示,如果实施更严格的柴油燃料标准,车辆的排放量可减少15%。

  “但这很难做到。”国家能源局的一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中国的炼油企业不会乐意去做这样的事情。”其原因是,由于较高的成本无法转嫁给消费者,炼油厂不愿生产更清洁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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