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加伟
“自贸区筹建的租赁专业子公司有望于年内开业,此后,可能通过自贸区在国际市场自主发债融资。”交银租赁董事长陈敏日前对记者表示。
飞机、船舶租赁业务国际性较强,承租人不少为境外机构,但受制于原有的政策限制,在自由融资、海关法律税收等方面,国内金融租赁公司与国际机构竞争均受限。
目前国内金融租赁企业,如工银租赁、国银租赁、交银租赁等,机船业务正在迅猛增长。根据记者获取的数据,以招银租赁为例,目前该公司的机船业务占比已达15%。放宽限制释放国内租赁公司机船业务潜力迫在眉睫。
陈敏表示,上海自贸区能够突破一些原先已不适合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在自贸区设立专业子公司。“交银租赁计划在2016年,航空航运经营租赁占整个公司业务30%左右。”
拓展经营性租赁、处置资产业务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金融租赁政策上不允许境外设立子公司,甚至是SPV。交银租赁目前在爱尔兰有一家SPV公司,但系交银集团代为控制,不能直接由交银租赁设立。
陈敏称,获批在自贸区筹建租赁专业子公司,可以提升整个金融租赁行业体制机制的创新。“主要是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此前,金融租赁公司受制政策,多专注于国内业务。
自贸区内的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从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离岸机构的性质,更利于学习、模仿国际经验。记者采访的几位金融租赁人士均表示,国内和国际租赁公司能力差距主要在于,国外租赁多通过管理资产、处置资产来提高盈利能力,真正做出了行业“租赁”特征,这类业务比传统的融资租赁有更高的资本回报。
而国内金融租赁企业大多做融资租赁业务,对于经营性租赁和资产管理、处置能力较弱。“未来利差收窄是必然趋势,必将影响融资租赁收入,金融租赁还需通过处置资产来丰富盈利手段。”陈敏称。
他表示,根据交银租赁规划,自贸区子公司和母公司业务有明显差异,子公司将主要做机船的经营性租赁。
此外,由于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之内,交银租赁航空租赁部总经理李玲认为,这意味着今后在国内制造的飞机、轮船出口过程中,承运人和租赁公司可同等享受这项政策。
打通境外融资通道
记者获悉,自贸区内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将可能被允许自主发债,从而拓宽金融租赁海外融资渠道,此前以金融租赁为主体在海外融资有诸多障碍。
今年3月份,交银租赁曾在香港发行5亿美元债券,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少有的境外发债案例。不过记者最新获知,是次融资并非以交银租赁为主体,而是依托交银集团,发行主体并没有出现交银租赁,仍是“迂回”方式,颇为周折。
未来自贸区,专业子公司将可直接作为发行主体,效率会更高,业务运作也更直接。“但(这种自由融资)能做到何种程度无法预期。”陈敏称。
在他看来,按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融资自由化”的设计思路,一些已经不适用于金融租赁公司的政策限制将会逐渐破除。
机船租赁业务中很多承租人都是国际公司,融资、结算都需要外汇,而现行的框架国内金融租赁企业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自由融资,造成外汇债务成本和国际脱轨,不具备竞争优势。金融租赁企业多期待在自贸区进行境外融资,甚至是自由投资。
此外,“举例来说,现行政策下海关要求,无论飞机船舶在哪里交付,实物需进入保税区办理相关手续,意味着必须要在上海落地,会增加不少成本,而且多数国际承租人没有这方面的概念,希望这方面的政策能有所突破”。李玲称。
她补充道,收取国内外公司交纳的外币租金需要经过外管局审批,租赁公司借长期外债需要发改委批准,“期待将来能够给予自贸区企业相关的支持和便利”。
与自贸区境外融资相配套,多位金融租赁人士称,需要对自贸区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进行并表管理,而非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