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益民
就中华工业园区土地拍卖信息发布及评估作价疑问,本报记者曾向*ST中华(000017.SZ)证券事务代表崔红霞质询,崔在电话中告知,“土地厂房拍卖完全是由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决定,对此公司事先毫不知情。但公司在获得通知后,已于9月18日在重整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ST中华总裁李海在电话中表示,“拍卖信息如何发布完全由拍卖单位自己决定,他们基于拍卖费用预算自主选择发布的媒体和时间。4.68亿元成交底价是第三方评估给出的结论,对此不便发表意见。*ST中华破产重整很多人都在盯着,现在已经七八家意向单位要参与拍卖”。
李海还透露,资产管理人是根据深圳中院的指令在破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前予以拍卖处置。
然而,深圳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却告诉记者,“深圳中院根本不可能主导破产重整的财产处置,应该是资产管理人与大股东的合谋。”
据前述律师介绍,企业破产重整中,资产管理人通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指定,资产管理人的所有做法都体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最大债权人的意志和利益诉求。
谁是实际控制人
那么,*ST中华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2006年11月22日,国晟能源披露的详式权益报告书显示,国晟能源为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民投资)为收购*ST中华股权专门设立的公司,本身无任何实质性经营。
截至2012年末,国民投资为生命人寿第5大股东,持有生命人寿11.03%的股权。
2013年7月,《新财富》发表的《“隐形富豪”张峻》的长篇报道,生命人寿实际控制人为张峻,张通过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德投资)持有生命人寿20%的股权,但在暗地里,通过代理人代持的方式,其控制的生命人寿股权至少达67.25%,甚至高达80%。国民投资和其他数家生命人寿的企业法人股东均为张实际控制的公司。
让张峻真正在财富江湖占有一席之地的是,对位于深圳华强北的新亚洲电子商城的经营开发。
2003年,新亚洲电子商城一期开业,4万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全部用于出租。
2007年,新亚洲电子商城二期(即新亚洲国利大厦的四层裙楼)建成开业,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由于商城一期运营成功,二期工程拿出一半的面积用来销售,其售价高达15.8万元/平方米。
据了解,新亚洲电子商城所在地原为*ST中华第一大股东莱茵达集团的工业厂房,张峻开发新亚洲电子商城之时恰逢莱茵达A(000030.SZ)一脚踏入资不抵债的泥潭。
*ST中华的小股东“专星致志”提醒本报记者,“生命人寿实际控制人张峻靠房地产起家,对*ST中华的中华工业园土地价值不可能漠然处之。”
据他分析,“*ST中华的土地厂房变价处置方式明显涉嫌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利益输送的对象应该是生命人寿老板张峻控制的关联企业。”
新财富的报道指出,“张峻发家过程先后经历粤宝永发——新亚洲实业——国民投资——富德控股四个阶段。不同时期内,张峻采用不同企业作为核心控股平台,麾下企业名称不停更改。并且,越到后期,张峻越趋向于通过代理人持股的方式隐身幕后。”
在*ST中华的控股上,同样可以看到类似的隐形设计。2011年1月,国晟能源控股股东国民投资以7000万元,将国晟能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纪汉飞。
至此,*ST中华的破产重整貌似与张峻和生命人寿再无瓜葛,但*ST中华现任董事长罗桂友在公司外的一个兼职信息,还是把*ST中华的实际控制权与生命人寿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峻联系起来。
据*ST中华2012年年报披露,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罗桂友兼任深圳市富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产业投资)总经理,任职起始日期为2012年6月4日—2015年6月1日。
富德产业投资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深圳市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德金融控股集团)100%控股。富德金融控股集团又是生命人寿第一大股东富德投资的唯一股东,富德投资法定代表人为张峻,持有生命人寿20%的股权。
隐形富豪布下一张网
此外,上述与生命人寿和张峻没有任何瓜葛的纪汉飞,同样是暗通款曲。
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纪汉飞为国民投资的股东,持有国民投资25%的股权,而国民投资又为生命人寿第5大股东。
*ST中华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信息显示,董事候选人曹方,自2007年5月起历任生命人寿总公司营销管理本部项目处经理,营销管理本部总经理助理、市场经营部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生命人寿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曹方的任职信息,则进一步将*ST中华破产重整实际控制人与隐形富豪张峻和生命人寿维系在一起。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ST中华破产重整管理人金杜律师事务所,与生命人寿及其控制人以及深圳中院也有关联。
曾在金杜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的陈泽桐,现任生命人寿董事。陈为广东普宁人,与隐形富豪张峻是同乡。
2006-2010年,任深圳中院民七庭(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其中,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主持该庭工作,管理或审理了大量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担任过南方证券破产案承办法官,大鹏证券和汉唐证券破产案审判长,深信泰丰(000034.SZ)破产重整案审判长,华茂学校终止清算案审判长。直至今年三月,陈才从金杜律师事务所转投京市君泽君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即使陈从金杜律师事务所离职,该所还有数人是从深圳中院民七庭过去。
由此关系似可联想到以下情形难言偶然:深圳中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的中华工业园区拍卖项目如此隐晦,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拍卖资产被严重低估不置一词,甚至是在债权人对重整破产计划表决通过前拍卖中华工业园的土地和厂房。
有业内人士指出,种种迹象表明,违规超低价变卖*ST中华12.7万平方米土地和厂房的操纵者,既有实际控制人的贪婪,又有破产重整管理人职业操守的沦丧,还有相关部门审理*ST中华破产重整法官的纵容。
实际上,生命人寿的利益代言人国晟能源,取得*ST中华控股权并获得对公司最大债权人资格的代价不足6000万元。
2006年11月17日,*ST中华发布的股权变更提示公告称,国晟能源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中华A股法人股65,098,412股和B股法人股5,001,944股及其所拥有的对深中华的债权27,883,900元、美元84,797,624.57元和为深中华垫付的重组费用1000万元,受让总价格5327万元。
国晟能源利益关联方一旦按拍卖底价获得*ST中华12.7万平方米土地、地上建筑物,即使不考虑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价值,其所获回报也是惊人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