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专家解读"383"房产税方案 应先由中央立法

2013年10月09日 18:16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9日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周三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目前地方试点的房产税并不算标准的房地产税制改革,真正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应由中央先立法再向地方全面推开。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下月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了一份改革方案,即“383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政府主体税建设,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

  目前,重庆、上海已经开展了房产税试点。倪红日指出,这些试点并不是标准的房地产税制改革,这是出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出台的,所以这和真正的房地产税制改革不是完全吻合。

  倪红日对大智慧通讯社称,房地产税制改革不只针对住宅,还有经营性房产,对这些口径不一样的不动产中央应先立法明确,再向地方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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